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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局与教育部联合督查湖南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12-09-08  来源:国家食药监局官网   浏览次数:17336

国家食药监局与教育部联合督查湖南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督查组在湖南期间,随机对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实验小学东校区、星城镇东马小学、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中学和张家界市桑植县第一中学、第四中学、双溪桥村小学等6所中小学学校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桑植县第一中学、双溪桥村小学等2所学校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

内蒙古食品网讯:  根据2012年秋季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安排,9月5日至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与学生座谈、查看现场等多种形式对湖南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认为湖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行动迅速,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全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状况良好。

督查组在湖南期间,随机对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实验小学东校区、星城镇东马小学、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中学和张家界市桑植县第一中学、第四中学、双溪桥村小学等6所中小学学校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桑植县第一中学、双溪桥村小学等2所学校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
 

总体上看,湖南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成绩明显。
 

一是湖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均对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如长沙市望城区政府近年来先后投入6000万元,新建或维修全区所有的中小学学校食堂近50000平方米,全区各学校食堂硬件不断得到改善。
 

二是湖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密切协作,工作认真负责,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抓部署、抓督查、抓落实。如今年5月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教育厅邀请省政府、省食安办领导对全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张家界市桑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中托餐模式的食品安全监管,专门制定了《桑植县农村村小学生托餐基本要求》、《托餐场所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定,明确承担托餐的老师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经培训合格,方可从事供餐工作。
 

三是长沙市和张家界市的中小学学校食堂均严格依法遵规,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如所检查的双溪桥村小学是农村营养改善计划中实行托餐管理的学校,全校只有14名学生和2名教师,老师在托餐管理中,严格执行桑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托餐管理规定。
 

四是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年初就联合下发创建餐饮安全示范食堂的通知,随后又召开全省示范创建暨量化分级管理动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实施公示牌制度。
 

针对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督查组对湖南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湖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做好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农村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的各项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氛围。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排查,防患于未然,确保学校师生的就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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